在此本人郑重地向指导教师及学校承诺,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对于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相关规定,在四川农业大学学习期间,以“严谨求实、科学创新”的态度进行学术研究,发扬实事求是的科研精神,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社会公德及相关的学术惯例,并承诺做到以下要求:
1.在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其它学术活动时,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;据实检索相关文献,不抄袭、剽窃、侵吞他人的研究成果。
2.引证他人研究成果(含著述、结论或学术观点等)做到实事求是,注明出处。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自己学术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。
3.参与署名的学术成果发表时,依据各合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的贡献大小具实署名和承担责任。合作成果发表时,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签名审阅。未经他人许可,不擅自使用他人署名。
4.发表科研成果时如实说明成果的资助背景。
5.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;不一稿多投。
6.不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、调查结果。不伪造注释,不伪造创新成果。
7.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己完成相关论文等成果的撰写,不买卖、代写论文,也不代替他人撰写论文。
8.如实报告个人学术经历、学术成果,不伪造证书、专家鉴定意见或其他学术证明材料。如实描述研究成果的科技含量、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。客观对待学术评价及学术批评。
9.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文件对保密论文的规定。
10.不做其它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。不协助他人进行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。
本人将认真履行科学研究和学习的义务,恪守以上承诺,并接受他人的监督,并愿意配合相关调查。如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,愿接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处分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(备注:处分包括公开道歉,通报批评,推迟答辩,取消申请学位资格,开除学籍,撤消已经取得的学位。处分相关材料记入个人档案。)
签名:
年 月 日